主要职能: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属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人事部门拟定就业指导意见并负责推荐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师资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64-337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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