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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2005]40号 关于同意创办六安市建设中专学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5-4-14 浏览次数

 

 

 

六教[2005]40

 

 

 

皖西建设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冠名‘六安市职业中专学校’的请示”悉。经派员现场考察,并经33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其创办职业中专学校,但须明确以下几点:

一、学校定名为“六安市建设中专学校”;列入民办教育管理序列。

二、原则政隶属关系不变,经费渠道不变。

三、专业设置以建设行业为主,兼顾其它,先送审,后实施。

四、充实完善职业教育实训条件。

希望你校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办学,努力办出特色,为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OO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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