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基[2006]8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叶集试验区文教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市教育局制定了《六安市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六安市关于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
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教基〔2005〕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薄弱学校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薄弱学校主要指办学条件较差,缺少基本教学用房,没有达到建设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的学校;领导班子亟待加强的学校;城区学校片内新生报到率不足80%的学校;师资力量薄弱、专职教师缺少四分之一以上、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教育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
(二)从2005年开始,全市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灭危房,基本完成农村薄弱小学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薄弱初中的改造任务,力争在2010年底基本完成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的改造工作。
(三)通过改造使我市薄弱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师队伍与学校管理得到加强,专任教师达到《教师法》规定的任职要求,办学思想明确;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学历达标,综合管理能力得到加强;校风、学风、教风良好,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稳步提高。
二、薄弱学校建设工作的基本措施
(一)加强薄弱学校班子建设。
1、薄弱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符合德才兼备,事业心强,有开拓进取精神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条件。薄弱学校校长必须定期接受各类培训,全面提高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2、各县区要定期测评、考核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帮助配备好班子成员,在人数上优先配齐,素质上充分保证,性格上有所互补,以形成一个良好的领导集体,全面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
3、各县区要切实抓好薄弱学校校长的培训工作,做好干训基地建设,建立校长交流制度。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校长和校长后备人选到薄弱学校挂职支教,选派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校长及后备人选到城镇中小学挂职锻炼。通过外派、上挂学习、部门对口培训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对薄弱学校班子成员的培养。
(二)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1、薄弱学校经费投入依据省教育厅(教基[2005]8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筹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2]56号)中有关六个渠道筹集危房改造资金的政策。
2、各县区在安排中小学危改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增教育经费和邵逸夫、王永庆等援建项目时,将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倾斜。
3、各县区要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六教[2005]46号文件的要求,从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所收择校费调剂10%的部分中,每年至少拿出3—5%的资金用于扶持农村薄弱学校建设。
4、各县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建立筹措资金的平台,充分发掘社会力量,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吸引来自社会各界的资助,优先向薄弱学校投入按照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教育的要求,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各县区要督促指导薄弱学校合理使用经费,促进学校的发展。
(三)加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1、各县区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精神,在深入调研薄弱学校教师队伍的思想状况、业务水平的基础上对薄弱学校的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培训,达到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的目的,最终提高薄弱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
2、各县区要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要在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年系列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广大教职工包括薄弱学校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的管理和督查,并实行评先评优和职评“一票否决权”,全面提升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3、各县区今后要把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补充到薄弱学校并保证能够任教1到3年。
4、各县区要继续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有关教师对口支教的工作方案。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促进教师交流的激励机制,落实省有关教师交流的政策,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要把教师在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和业绩将作为今后评定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和评定特级教师、教坛新星、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的重要依据。
5、各县区要对专任教师短缺的学科实行巡回教学,精心选定教师,科学安排好巡回教学内容,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给予任课教师适当照顾,加强对任课教师的管理和考核,以保证开足、开齐课程。
6、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名师的作用,实行名师进薄弱学校制度,组织各学科的名师到薄弱学校上示范课,精品课,与薄弱学校教师面对面探讨交流,送教上门。
7、各县区要大力开展针对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如鼓励薄弱学校的教师在职进修,提升学历层次。积极安排薄弱学校教师参加省、市、县区组织开展的各种培训,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以支持和照顾。安排薄弱学校的教师到示范学校实习,直接参与示范学校的教学教研的全过程。
(四)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教学视导工作。
1、市教育局今年将加大教学视导工作面,市及各县区教研人员要经常深入薄弱学校,指导薄弱学校的校本教研,帮助他们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师教研水平。
2、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现有教研人员的作用,建立教研人员联系薄弱学校制度。每位教研员负责一所薄弱学校,对教师进行面对面的辅导,从教学到教研等各个方面直接进行指导,以迅速提高薄弱学校教师的整体水平,并帮助培养薄弱学校的骨干教师。
在组织教研活动时,要向薄弱学校倾斜,为薄弱学校教师成长发展提供机会。
(五)大力开展帮扶活动,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
1、从今年开始,我市各省示范高中必须帮扶薄弱高中、初中和小学各一所,市级示范高中必须帮扶薄弱初中和小学各一所,骨干小学必须帮扶薄弱小学一所。
2、各级各类示范学校在教学设施上,要给予资金物质资助。各示范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上,要开展教学开放周(日)活动,以便于薄弱学校的教师观摩、学习;要和薄弱学校联合制定帮扶计划,通过听课、评课、举办讲座、开展课题研究、上优质示范课、选派优秀教师驻点指导、组织薄弱学校教师跨校学艺等方式定期开展交流互动活动。
3、各县区要把对薄弱学校帮扶情况列入对示范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进行省、市级示范高中评估验收时,要将其对口帮扶的薄弱学校纳入评估验收范畴。
(六)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指导薄弱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督促薄弱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面向每一个学生,抓好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转变工作。规范薄弱学校的管理,依法治校,建立健全落实包括岗位责任制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薄弱学校深入挖掘自身的优势、特点,积极整合教育教学资源,调整教育教学策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2、各县区要规范招生行为,在招生工作上对薄弱学校给予政策倾斜,促进生源均衡分流。
三、薄弱学校建设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府职责。
1、薄弱学校建设是各县区政府的重要责任,各县区要提高认识,将薄弱学校建设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把薄弱学校建设工作作为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
2、应坚持基础教育分级办学,以县为主管理的体制,无论是省级重点指导的薄弱学校,还是其他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都由县区级政府负责实施。
3、各县区要成立领导组并安排专人负责薄弱学校建设日常工作。
4、要建立各县区领导干部联系薄弱学校的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二)科学制定薄弱学校建设规划。
1、各县区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摸清薄弱学校底数、形成原因、发展前景。
2、各县区要结合教育“十一五”规划的制定、结合学校布局调整、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结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结合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五个方面制定薄弱学校建设的3到5年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到校)报当地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局。
(三)分类指导薄弱学校建设工作。
1、各县区教育局分别指导各薄弱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
2、各县区要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薄弱学校建设工作:对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重点安排基建项目,配备基本的教学仪器、器材、教育教学软件和图书等;对管理薄弱的学校,重点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学校常规管理力度,专项整治,综合治理;对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重点充实骨干教师,加大巡回教学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四)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检查指导,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督导。
1、各县区要针对薄弱学校的办学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指导措施和方案,指导薄弱学校开展工作,提高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薄弱学校改造完成后,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预评,报市教育局验收。
2、各县区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把督导检查薄弱学校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市教育局已根据教育厅教基[2005]8号和30号文件精神把薄弱学校建设情况纳入评价各县区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各县区年度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进行总结,对薄弱学校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