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秘[2007]3号
本局各科室馆站: 现将《2007年六安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科室职能,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纳入2007年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并把工作进展有关情况及时报市保障办。
附件1:2007年六安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2007年新机制改革工作科室馆站联系人名单
二00七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
2007年六安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顺利实施,现制定2007六安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强化地方政府分担责任,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07年1月至2月。测算全市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额度,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向市政府汇报。制发相关文件,进行改革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2月至6月。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要求,全面组织实施。 (三)巩固完善阶段:2007年7月至10月。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工作进行调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1月至12月。对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总结,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保障办、财政厅、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深化200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一)布置专项调研 适应我省城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需要,召开各县(区)会议,布置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调研工作,重点是教师收入保障、资金运作和改革影响等方面。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协办科室:基教科、督导室 时 间:2007年1月底完成
(二)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 制定《六安市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义务教育经费各级财政分担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发文部署这项改革工作。按照省部署的改革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协办科室:基教科、督导室 时 间:2007年2月中旬完成 (三)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召开2007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启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07年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工作。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协办科室:办公室 时 间:2007年2月中旬完成 (四)建立工作机制 市和各县(区)均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实施工作。办公室主要由教育、财政等部门参加。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时 间:2007年2月中旬完成 (五)加强工作宣传 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新机制。在六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新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内涵、主要措施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市教育局印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文件资料汇编和有关知识问答发放到各县(区)教育局,指导县、乡给每位家长写一封公开信,介绍新机制的具体内容,公布2007年春季开学后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注意宣传成功典型,特别是宣传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 牵头科室:办公室 协办科室:计财科(保障办)、电教馆 时 间:2007年2月底完成, (六)督查县(区)工作方案 逐县(区)督查200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督查主要内容为:免学杂费补助和公用经费补助、贫困学生免费教科书补助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补助、教师工资和合理的津补贴补助等各项资金是否落实;贯彻省政府[2007]3号、16号文件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是否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出台了哪些文件等。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督导室
协办科室:本局各科室 时 间:2007年3月完成 (七)组织预算编报培训
市、县(区)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新《义务教育法》、《预算法》和《会计法》、以及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业务等内容,重点是农村中小学校长、会计的预算培训和月报表系统的培训。督促制定落实改革资金和各项工作的责任制。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协办科室:基教科、督导室 时 间:2007年2月底完成
(八)编制、汇总农村中小学校预算 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步推进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并逐步完善。从2007年起试编规范的分县(区)中小学经费预算,从2008年开始正式编制县(区)中小学经费预算。 布置试编2007年中小学预算,规范中小学经费管理。各县(区)按省方案确定的经费分担比例,在2007年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这些资金从新增财力中安排,不挤占原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所占份额,防止资金的“挤出效应”。 预算正式下达前,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学前落实一定的预拔资金到每所学校,以保正常开学。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时 间:2007年3月完成 (九)建立月报和定期简报制度 从2007年3月开始,以县为单位,及时填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月报表,并通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月报系统逐级审核、汇总上报。监督资金落实,了解改革实效。 建立定期简报制度,全面反映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工作进度、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重点是多角度、多层次反映实施新机制的典型作法和出现的新气象。定期总结、报送改革情况。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协办科室:办公室 时 间:2007年3月-12月 (十)加快推进危房改造进程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利用两年时间消灭全市2005年底统计的37.7万平方米的D级危房,加快推进危房改造进程,保证中小学师生安全;结合中小学危房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时 间:2007年3月启动,2008年底完成 (十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全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保障校园安全;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加快中小学课程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 牵头科室:基教科 协办科室:教研室、教仪站 时 间:2007年1-12月
(十二)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行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制度。适应课改需要,组织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 牵头科室:人事科 协办科室:教研室、电教馆 时 间:2007年1-12月 (十三)从严治理教育乱收费 从2007年春季新学期后,除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可按规定标准继续收取外,其他一律不许收。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课本费不允许收。实行新机制后,义务教育合理的需求均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严禁再向老百姓伸手,防止“一边免费、一边收费”。对群众反映乱收费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指导县(区)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过程中反映乱收费等投诉,及时进行查处。 牵头科室:监察室 协办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时 间:2007年1-12月 (十四)加强教育督导检查 新学期开始后,对各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检查。重点检查资金落实情况,收费规范情况,学校运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研究解决当前农村义务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保证教师的合理收入等。 牵头科室:督导室 协办科室:各科室 时 间:2007年1-12月
(十五)召开总结工作会议
对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县(区)进行批评。全面部署2008年实施工作。 牵头科室:计财科(保障办) 协办科室:办公室、基教科、督导室、监察室 时 间:2007年12月前完成 四、其它要求 (一)有关科室按照以上各项工作分工,认真落实责任,保持科室联系人相对稳定,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实施。 (二)有关科室结合科室职能,把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纳入2007年工作计划,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保障办。
2007年新机制改革工作科室联系人名单 |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赵幸福 |
0564—3379455 |
督导室 |
徐重德 |
0564—3379489 |
监察室 |
梁智勇 |
0564—3379245 |
人事科 |
谢 辉 |
0564—3379809 |
计财科(保障办) |
齐永成 |
0564—3379035 |
基教科 |
严仍江 |
0564—3379244 |
教研室 |
方忻悟 |
0564—3379349 |
电教馆 |
张 强 |
0564—3312256 |
教仪站 |
夏忠贵 |
0564—3313641 |
职教科 |
张 恺 |
0564—3379452 |
招生办 |
张 军 |
0564—3341981 |
勤俭办 |
郑 敏 |
0564-332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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