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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4-11-18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叶集试验区文教局,市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面向21世纪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精神,落实省政府《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第二轮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校本培训”形式,充分发挥教师任职学校在培训中的作用,弥补现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形式上的某些不足,着力解决教师继续教育中存在的工学矛盾、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等问题,从技术层面上努力提高教师基本素质、促成教师专业成长,使学校在培训实施中进一步增强办学实力,逐步形成自己办学特色和教学风格。

    二、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帮助教师确立自我进修和发展的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增强教师自我发展的能力。

    2、通过培训,帮助教师及时掌握学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成果,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教育教学观念,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3、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教科研能力,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适应素质教育的发展要求。

    三、组织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

    校本培训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重要组成部分,校本培训要在市、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开展。

    由市教育局认定的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基地作为施训主体。各县、区要做好本县、区的校本培训计划、协调、指导、辅导、考核、评估、登记学时、总结等工作。要按第二轮培训工作要求审定各中小学年度校本培训计划;检查督促校本培训计划落实;组织讲师团、导学团对校本培训活动参与、指导和跟踪辅导,经常性赴学员任职学校督促检查;分年度组织考核、登记学时;分年度开展评估总结。

    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职责:制定本乡镇街学校校本培训计划,检查督促校本培训落实,沟通教育行政部门、施训学校与教师任职学校联系。

    教师任职学校校长既是受训者又是校本培训第一负责人,要结合本校的教学教研活动,建立适应本校校情的校本培训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教师参加校本培训,要加强平时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克服,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为保证校本培训顺利开展,各校要建立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的校本培训业务指导小组(规模较小的要确定一名业务指导员)负责校内外研训活动开展和校本培训资料档案管理。

    由于六安市没有市级教师进修学校(院校),经研究决定:市直所属中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工作暂由裕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暂由金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此项工作;叶集试验区暂由金寨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此项工作;

    高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校本培训任务。

    为有效开展培训,市、县、区要建立讲师团、导学团等培训师资队伍,讲师团可由市、县、区培训基地专职教师、教研人员、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或外聘有关专家组成,其职责是在市县、区范围内对“校本培训”活动指导、辅导、考核、评估。导学团由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校长、师训干事组成职责是联系市县区培训基地,负责本乡镇、学校校本培训指导、辅导、初检等工作。

    四、开展校本培训的条件

    1、学校领导重视继续教育工作、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2、有师资培训的规划和目标。

    3、有健全的教师培训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能开发本校教师培训需求的师资资源和实质性的培训内容。

    5、学校有相应的硬件设施。

    五、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形式

    按省有关方面文件规定每五年须培训共360学时,即每年每人必须完成72学时培训。具体讲就是:集中培训70学时,校本培训250学时,统考40学时。

    校本培训的内容,各校在完成规定的校本培训课程内容(详见附件:校本培训课程指南)外,还可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学校发展的目标来设计有本校特色的培训内容。以下几方面的培训内容可供选择: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的培训。

    2、教师职业技能培训。

    3、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

    4、中青年教师提高、发展的培养培训。

    5、普通话等级达标培训

    6、现代远程教育培训

    六、开展校本培训申报备案制度

    1、申报时间:凡开展校本培训的学校每年均须提出申请,每年6月为下一学年度校本培训学校申报时间。

    2、申报程序:由学校写出校本培训申请报告(见附件二:校本培训方案申报表),一式三份,市直属中学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区、县中小学由乡、镇中心校收集后集中报所在县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

    3、备案:A、市直属中学由市继续教育办公室备案

             B、县、区所属高、完中申报校本培训需由县、区继续教育办公室备案,再抄送一份到市继续教育办公室。

             C、县、区初级中学、小学申报校本培训,由县、区继续教育公室备案。

    4、校本培训申请应明确的事项:

    申报校本培训需提交以下方面的材料:校本培训申请书;学年度培训计划;课程表。

    校本培训申请书要分析本校开展校本培训的条件,表明开展校本培训的意愿和组织管理措施等。

    学年度培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培训对象、培训目的要求、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培训形式、培训时间进度、考核要求、培训条件、拟聘授课教师介绍。

    七、培训档案管理

    各培训基地负责校本培训建档、学时登记:培训档案先由参训学员任职学校填写,由市、县区培训基地审验后,由学校存档。校本培训的档案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证书学时登记由乡镇街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于每年九月初登后统一送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在初审基础上将所验档案分别报到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验印。

    校本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为:①学校建立学校校本培训档案(总档案)和学员个人专门档案(分档案),学校档案反映学校校本培训的规划,自主培训活动材料,学员个人档案收集学生个人学时学分认定材料。②乡镇中心校继教主管干部分年度检查所属学校和个人档案,初登校本培训学时。③县、区继教办在审查乡镇校档案的基础上初审学员学时。④市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进行验印。

    八、学时评估认定参考标准

    “校本培训”系基于教师任职学校开展的一种培训活动,它以教师自主学习为特征,外在监控指导和评估是保证校本培训扎实开展不流于形式的重要保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中专师范处与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编写的《校本培训指南》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活动评估认定学时提出参考标准如下(见附件一):

    (一)新课程教学设计与应用

    该课程以下四种形式认定学时,五年累计为40--70学时:

    1、集体备课一次2学时,此学时认定需查验《校本培训—集体备课记录表》,表内各项目需全部完成,此形式五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

    2、教学设计一学期2学时,此学时认定时需查验教师学期备课笔记,此形式五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

    3、教师上公开课按参加级别计分,计分标准为校、乡(镇)、区、市、省、国家分别计2、3、4、5、6、7学时。此项需查验公开课教案。

    4、评优课乡(镇)获1、2、3等奖,可分别计算5、4、3学时,以此类推,提高一个级别,可再加1学时。此项需查验获奖证书。

    注:3、4项认定学时还须查验手册中《校本培训—公开课、评优课听课记录》。

    (二)新课程教学专题研修

    该课程以下二种形式认定学时,五年累计为40--70学时:

    1、每自学一册新课程专题书籍、资料,认定8学时,该项认定学时须查验《校本培训—自学报告表①②③》完成情况,并评定合格,合格标准之一表中所填内容与所学专题符合;之二无抄袭现象(凡一个单位学员表中所填内容雷同面超过30%,视作抄袭,雷同者将不予认定学时,该单位将在县、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校长年度考评不能为优秀)。

    2、教师参加合作研讨活动一次认定2学时,此项学时认定时,需查验《校本培训—研讨记录表》

    (三)教学诊断反思

    此课程学时认定需查验手册中教学反思报告,教学反思报告无抄袭现象,一篇报告认定8学时(凡一个单位学员表中所填内容雷同面超过30%,视作抄袭,雷同者将不予认定学时,该单位将在县、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校长年度考评不能为优秀)。

    (四)说课、评课

    该课程以下二种形式认定学时,5年累计为40--70学时:

    说课 (含展示课、竞赛课、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等),凭有效证明及教案,按乡镇及以下2学时/课、县级 4学时/课、市级6学时/课、省级18学时/课计算。

    评课。凭听课笔记,按 0.5 学时/课时计算。

    (五)教学行动研究

    该课程以下五种形式认定学时,5年累计不超过40学时:

    1、课题研究:校、乡(镇)、县(区)、市、省、国家等级,课题组主干成员分别计2、4、6、8、10、12学时,承担市级以上课题子课题减半,此形式认定学时需查验课题结题报告。

    2、学员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按校乡(镇)、县(区)、市、省、国家分别计2、4、6、9、12学时,多人同时获奖不重复计算学时,此形式认定学时需查验获奖证书。

    3、学员参加各类与教学有关的竞赛,校、乡(镇)、县(区)、市、省、国家分别计2、4、6、8、10、12学时,此形式认定学时需查验获奖证书。

    4、学员撰写教科研论文获乡(镇)、县(区)、市、省、国家评比三等奖的分别计2、4、6、8、10学时,提高一个等级的各加2学时,此形式认定学时需查验获奖证书。

    5、学员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在会上作书面发言或提交论文交流的,按国家、省、市、县(区)、乡(镇)、校分别计12、10、8、6、4、2学时,此形式认定时需查验交流论文或参会通知。

    (六)几点说明

    1、校本培训的认定材料必须规范有效,否则不予认定。

    2、为规范“校本培训”,便于学时认定开展,教师任职学校务必为每位参与学员建立“校本培训”档案,将原始证明材料归档管理。

    3、各完中、市县区直属学校开展的各项教科研、公开课、评优课活动按县(区)级认定学时。

    4、校本培训实行学年制,学年时间与中小学同步,验证原始证明材料有效为前一年九月至当年九月。

    5、校本培训各项课程的学时认定数,五年总学时数不低于250学时。校本培训学时,不能代替集中培训和统考学时。

    九、建立评估激励机制

    校本培训系教师继续教育总任务之一项内容,同样与教师聘任、竞聘、晋级挂钩。

    为推进校本培训开展,建立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督导评估制度,对校本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校本培训不够重视,不能正常开展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

    十、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及实施方案,报我局备案。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在六安市教育局。本方案的规定如与以往的规定不一致,以本方案为准。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本方案将作相应调整。

附件一:[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二:[点击下载文件]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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