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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和严格执行新教学计划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04-11-18 浏览次数

    我院于1999年全面修订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从九九级本科各专业起开始实施,至今已近一年时间。从执行情况看,新教学计划是符合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总的效果也是好的。但是,修订后的计划仍存在“如何全面体现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如何衔接、如何落到实处”等问题。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和严格执行新教学计划,特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教学计划的修订要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改革思维,“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实现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重视课程体系与内容结构的改革,重点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诸项能力,实现“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培养三位一体,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和高师教育的特点,新教学计划构建的课程体系可概括为“3×2+1”的结构。“3”是指3个类型的课:公共类课、专业类课、教育类课;“2”是指2个层面:必修课和选修课。这样就构成了第一课堂的6种类型课: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教育类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教育类选修课,辅以第二课堂的活动课。其中公共类课、专业类课和教育类课的比例为35∶55∶1。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课时比例,文科专业约为7∶3;理科专业约为8∶2。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关系,把第二课堂的教学计划落到实处。

  对于第一课堂的教学计划安排,要保证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重点是打好基础;对第二课堂的学习与活动重点在于知识领域的拓展和各种能力的综合培养与提高。对于必修课,可以适当压缩第一课堂的课时,安排一定课时的专业活动课。专业活动课要充分体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要求。教师要做好专业活动课的计划安排,考查学生专业活动课的成绩。

  学生处要组织开设创新与实践活动课,制定教学执行表和课程表;每位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至少应以学生社团为依托,参加两门以上的创新与实践活动课的学习。每门创新与实践活动课都要安排指导教师。教师指导活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按第一课堂教学工作量折半计算。活动课结束时,根据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评定成绩,并统一纳入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教务处要配合学生处加强创新与实践活动课的质量监控和教学管理。

  四、为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新教学计划中除了已有的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等安排外,各系应根据本专业特点,至少要安排一周时间的专业教学实习。为提高学生科学研究和语言文学表达能力,要在三年级安排撰写学年论文。

  五、每学期结束前两个月内,学院要召开一次下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随意变更教学计划,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特殊情况下,个别课程需要调整,须由系报经教务处审查,分管院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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