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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和高中教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1-18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叶集区文教局,市直学校:

    为了做好2004年度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和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开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小学骨干教师:

    1、培训时间:7月24日在舒城师范报到,7月25日-8月7日培训。

    2、培训费用:培训费300元/人,教材以实收为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回单位报销。

    3、培训学员报到时应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高中教师:

    1、集中培训时间

    第一期:8月10日在舒城师范报到,8月11日-13日培训,参训教师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种植、畜牧、财会、机械加工、机械、机电学科教师。

    第二期:8月16日在舒城师范报到,8月17日-19日培训,参训教师为:数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

    第三期:8月2日在六安市委党校报到,8月3日-8月5日培训,参训教师为:语文、政治、历史、地理、英语学科教师。

    2、集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100元/人,教材费以实收为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回单位报销。

    3、培训学员报到时应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校本培训工作安排

    高中教师的校本培训工作,按六教[2004]5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具体指导本县区的校本培训工作。另外,市直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叶集试验区校本培训工作安排为:市直属学校由裕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由金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此项工作;叶集试验区由金寨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此项工作。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市直学校务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派训工作,通知到每位参训教师确保上报的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若不按时参训,将不另行安排,其责任自负。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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