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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推进素质教育要改革用人制度
发布时间:2005-12-12 浏览次数

    社会用人制度对于实施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改革用人制度是全面推进的当务之急。全面改革社会用人制度,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将有力地促进从“应试教育”向的转变。脱离中国国情和教育实际,片面和盲目追求高学历的倾向应当予以纠正。我们知道,许多发达国家,选拔人才并不唯学历是用,尤其是近年来,越来越注重人的综合素质,就是重视所谓“智商”以外的因素。他们的企业、政府机构录用新人,必须面试,用人条件注意全面素质和特长,学历只是选拔的因素之一。事实上,许多优秀人才并不一定有显赫的学历。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既需要大量学有专长的高级专门人才,也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在普通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和劳动者。例如,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坚持实施“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就对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方面就需要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要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人事部门考核、录用新职工,要做到既讲学历,又不唯学历,“不拘一格降人才”。要给有才能的人以平等的竞争机会,使学生对今天的学习和生活充满自信和热情,对明天的社会和工作充满理想和希望,使每一个青少年都能在将来的社会中找到自身发展的出路和岗位。

  ——节选自《为了13亿人的教育》一书,该书是对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的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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